猎屿铳城位于南澳县深澳镇北猎屿。明天启三年(1623年)南澳副总兵黎国炳建。该城由上座、下座和嘹望台三部分组成。用贝灰沙土夯成。上座在猎屿中部山腰,原高1丈2尺,长围18丈2尺,有5个铳门。清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改建为方形炮台。城体长54.5米、宽17米、城垣厚1.7米、最高处5.5米,筑5个铳门,营房18间,置大将军炮15门,大神飞炮8门,有兵员60名。铳城下座位于上座之西百余米的近海台地,原高8尺,围16丈,有10个铳门,改建成园炮台,外径17米、高2.5米,置大炮12门。城垣上筑有雉堞。嘹望台在上铳城之西偏南的山顶,相距约80米。原高3丈、围6丈,外环以墙,墙高8尺,长12丈,驻兵20名日夜轮守。清代改为烟墩,用于观察敌情,燃烟报警。铳城下座后侧竖有通高2米、阔0.8米的碑刻“猎屿铳城碑记”。记载建铳城的目的、规模、人员、经费和时间等。碑文首句“猎屿铳城之筑,备红夷也”,说明建铳城主要目的是防御荷兰殖民者的侵略。猎屿铳城对敌人起着威慑力量。天启年间,荷兰殖民船乘料罗、古雷之胜,以3船直迫南澳,櫨遥望铙城有戒备,眈眈3日不敢犯而逃;明崇祯六年(1633年)荷兰战船20艘突然夹攻南澳,铳城开炮轰击来犯之敌,并巧施计谋,以5船烧其3船,使敌人损失惨重,狼狈逃遁。现猎屿铳城下座墙垣残缺,上座较好,惟东侧一段城墙约10米崩倒。
1989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。